政令宣導
2023.03.02
112.2.23政府相關政令2則(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112年2月16日工研能字第1120002973號函
一、為追求綠色能源與環境永續發展及協助國內節約能源、新及再生能源、環境領域等相關產業之技術發展,本院執行經濟部能源局、
經濟部技術處專案研發及推廣計畫,公開徵求國內資格符合之廠商共同出資從事合作開發。
二、本產學研/業界合作暨成果說明會共二場次,分別定於下列時點舉辦:
(1)112年3月8日(星期三)9:30-16:00假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5號(集思台大會議中心 柏拉圖廳);
(2)112年3月15日(星期三)10:00-15:30假台南市歸仁區高發二路360號E棟2樓(沙崙綠能科技示範場域 E-201會議室)。
費用:免費 ,名額有限,額滿時將不再受理報名(以報名先後順序)
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3日止,採網路方式,因會場座位有限,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為追求環境永續,請報名參加者自行攜帶環保水杯及餐具
三、有關本說明會資訊,及因應COVID-19疫情相關防疫措施,敬請參考附件邀請函內容,並請有意報名參加之廠商配合。
3/8(三)集思台大場次報名網址:https://wlsms.itri.org.tw/ClientSignUp/Index.aspx?ActGUID=4160DE568E
3/15(三)沙崙綠能示範場域報名網址:https://wlsms.itri.org.tw/ClientSignUp/Index.aspx?ActGUID=77DAF44767
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112年2月21日環發計字第1120221033號函
申請輔導須知與流程 - 經濟部工業局資源再生綠色產品資訊區
一、輔導名額與廠商自籌款
(一)
112年提升資源再生產品能量輔導名額4家。
(二)
受輔導廠商須負擔至少新台幣3萬元整之費用(廠商自籌款係廠商須自行出資部分,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受輔導廠商須依比例支付自籌款,自籌款將全數用於輔導工作之相關支出)。
依法設立登記,已辦理工廠登記或免辦工廠登記之製造業,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
依廢棄物清理法或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取得合法資格,並依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產製再生產品者。
(二)
產製之再生產品及使用之廢棄物來源屬「經濟部資源再生綠色產品審查認定辦法」附表認定規格所規定之產品類別及其廢棄物來源者。
請填具「提升資源再生產品能量輔導工廠申請表」,以E-mail或傳真方式傳至環發會受理。為確保您的權益,請於申請表傳送後來電確認。
四、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112年4月30日止。
五、聯絡方式
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 徐政達 副研究員
電話:(03)591-0008分機19 傳真:(03)582-0231
E-mail:andyhsu@edf.org.tw
地址: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195號52館512室
六、輔導廠商遴選作業流程
電話:(03)591-0008分機19 傳真:(03)582-0231
E-mail:andyhsu@edf.org.tw
地址: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195號52館512室
(一)
作業流程:提升資源再生產品能量輔導申請案件之遴選作業流程及工作說明如下圖所示。

【遴選廠商作業流程圖】
(二)
資格審查:由執行單位負責申請資格、申請資料撰寫完整性及所附文件之審查,申請資料經執行單位通知補正後,須於期限內完成補正,逾期視同放棄。
(三)
廠商遴選:通過書面審查之廠商,視輔導申請狀況參考(1)產製之產品是否屬綠色產品審查認定辦法附表所列之產品類別、(2)配合意願、(3)工廠營運規模、(4)產品是否取得其他標章(環保標章或綠建材標章)...等條件進行年度輔導廠商之遴選。
(一)
主辦單位得於輔導計畫執行期間不定期進廠訪查。
(二)
獲選廠商於輔導計畫結束2年內,有義務配合主辦單位之要求,進行成效追蹤,或參與相關成果發表與展示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