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28政府相關公文3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工業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3月20日環署基字第1121033842號函
112年2月21日召開修正「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事項第8項、第12項及第1項表一」草案公聽研商會議紀錄
「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事項第8項、第12項及第1項表一」草案公聽研商會議紀錄
「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事項第8項、第12項及第1項表一」草案公聽研商會議回應對照表
經濟部於112年公告耗水費徵收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針對大用水戶於本年度開始徵收耗水費。
經濟部工業局為了解產業對本辦法條文內容、水回收率查驗及減徵作業等認知程度,作為後續協助產業節省耗水費相關政策之推動參考,敬請協助填列本問卷,若集團下有多處工廠者,請協助轉發本問卷至所屬可能為徵收對象之工廠(每個工廠登記證填1份)。
問卷連結: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ZK9hj-oC4og_FRsKQec8jLKrX2JR8j3W9t5LeCBxrQ8CjlQ/viewform
本問卷請於112年3月31日前回覆
如有填表相關問題請洽詢下列聯繫窗口
l 李杰穎 先生 電話:03-5730675 #13
E-mail:chiehying@edf.org.tw
l 林子皓 小姐 電話:03-5730675#17
E-mail:holly@edf.org.tw
經濟部工業局112年3月25日工永字第11200315100號函
一、依據本部112年3月22日旱災中央災旱應變中心第2次工作會報決議辦理。
二、即日起,新竹、苗栗及臺中(含北彰化)地區由水情正常(藍燈)調整為水情提醒(綠燈),自來水在減少民眾生活用水原則下,夜間離峰時段11時至隔日早上5時實施減壓供水。
三、水情提醒(綠燈)地區,國科會、工業局及相關縣市政府加強輔導園區廠商以總量管制節水5%為目標。
四、自112年3月30日起,高雄地區由減壓供水(黃燈) 調整減量供水(橙燈)。
五、橙燈減量供水執行方式以每月1,000度以上工業用水戶節水10%,非工業用水戶自主節水10%(循序漸進至20%)為目標,並由台水公司逐週盤點每日1,000度以上用水戶,節水未達10%之用戶將進行水表鉛封。
六、科學園區及工業區採園區總量節水10%,並由國科會及工業局查核管控;非位於科學園區或工業區部分,由縣市政府協助台水公司查核管控。
七、檢送「水情及枯旱預警燈號」、經濟部工業局轄下工業區「供水水源、供水情勢、限水公告彙整表」、「災情通報單」各乙份。
八、另有關最新水情訊息及節水資訊,可至「經濟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及「節約用水資訊網」查詢,網址如下: https://www.wra.gov.tw https://www.wcis.org.tw。
九、本局最新水情訊息及節水資訊,可至「工業局抗旱專區」查詢,網址如下: https://drf.edf.org.tw